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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更新科幻/轻松软文中。lof偶尔上。完结后可能会更新G27同人和原系列原古耽。

也许你认为我要讲述的是我的故事,那么对不起亲爱的你错了,说真的,这样真的没意思,首先我想证明我并非故弄玄虚,其次我这辈子没你想象的这么长(这不是指我去世的早),大概十张草纸就能写完,说不定我会重复一些废话。事情的开头也许是从一家诊所开始,嗯,不对,我觉得那是个蠢货,哦可能也不对,应该是从我身上开始。其实我也觉得这样挺乱了,但是我的确和邻居太太一样喜欢重复一些话,邻居太太是个可怜的家庭主妇,她被他的丈夫抛弃后只有一个人独自生活在大宅子里。

我看过心理医生,对,是心理医生没错。他是个滑稽的老头,跟万圣节的小可怜儿们差不多,我想说是扮鬼的那些小屁孩儿们。他老是重复那句仿佛在耍宝一样的话:“嘿,可爱的男孩,我想说,事实上我想说……哦不,我的意思是……。”然后他会摸一下他那滑稽的胡子,接着说。“其实你真的没有那方面的疾病。”

“你知道的,我想说的是……和我的职业相关的,心理疾病。”
 这位心理医生的胡子很滑稽,但是我却想拥有一样的,事实上我真这么做了,可是只有一个月,真他妈的难受,扎的下巴真痛,这样是不是很搞笑,就像是巴黎剧场里,上帝保佑我没有举错地方,对,就是巴黎剧场,我的母亲喜欢看,说真的陪着她看简直糟透了,可是我的父亲和有钱的女人跑了,那天来搬东西的时候我见过,很胖,就跟在地底下钻来钻去的屎壳螂差不多,然后脸上抹着什么乱七八糟的,比电视里说过什么节的那些人脸上抹的还夸张,我当时还在父亲旁边,他身上不是那件洗的发白的牛仔衫,裤子的补丁也没了,我当时拽了拽他的袖子,想和他说话,不是问他为什么就这么跟屎壳郎走了,但是他却把我的手甩了出去,然后他就走了。
      就这么简单,我拽着他的裤子,但他丢了一句“杂种”,就那样跟那个屎壳螂走了。
      哦对了,那位心理学家叫什么名字,其实我也不清楚,当初我是认为我可能患上某方面的疾病,例如说心理上的,我总觉得我患有臆想症,我总幻想出各种各样的人,我的妈妈为我古怪的行为而十分担忧。但这并不妨碍我什么,我觉得我很快乐。当我告诉他的时候,他惊呼:“天哪,可怜的孩子,你在说什么。”当初是他说我有病的,可当我告诉他的时候他又如此惊讶,挺滑稽的。他曾经还说过我是什么反少年,这让我想起了塞林格笔下有一个叫霍尔顿的,我和他挺像,但我觉得我比他有勇气多了。是的你没有看错,的确是霍尔顿,这里我不想多做解释,你看到后面就知道了。

他是我母亲的朋友,说是一名很正经的医生,其实他的形象还真这样说,很滑稽的胡子以及数不过来的皱纹,眼皮也是发皱,还有他的手,就跟后院的老树皮差不多,夏天的时候,身上被可恶的“针头”刺了就会磨蹭去,挺舒服的。

有时候这位心理医生会念一些古怪的话,例如说他知道了我们的遭遇以后的那句,说。“同情。”似乎是同情,但是发音似乎有些怪异。然后我所听到的也是些咒骂词,我想他是咒骂那个竟然看上屎壳螂的蠢货。

     呵呵。神是个什么东西,他们最好奢望他们所敬仰的神来拯救他们,将之救赎。否则,他们就等着哪天在粪坑里快活吧。也对,他们是屎壳郎,逻辑上应该是喜欢的!

我幻想过我完成学业后从事文学工作,我挺想当一名作家的,说实在的,我极其,十分,不喜欢外貌描写超过三十个字,遇到这样的文章,我直接放弃阅读,这估计是一种病。母亲说,我的思维很混乱,甚至隔壁的“萝卜头”也说这不可能,说我是异想天开,萝卜头是我给他起的外号,他的名字挺像挺拉丁文中的萝卜,反正我总是念错。你不要臆想我对于外语一窍不通,相反我觉得我要聪明多了。不要不相信,这类似于魔戒中的中土。

这是我存在的世界,你所知道的关于我的信息和我所知道的关于你的信息是不能成比例的。也许你自认为知道我的全部,但也只是你一厢情愿而已,你只是站在你的角度去看,认为我是一个虚拟的生活在二次元里的人物,但是你不得不相信,站在我的角度,你只是一个不存于现实的人,只是一个精神的载体。举个例子,就像是泡沫剧里说的“世上没有对于错”。虽说这个例子很烂,而我也就像是讨厌屎壳郎一样,讨厌哲学,讨厌一些空道理。那太深奥。

我也不会相信萝卜头的,他上次的成绩还没有我高,他倒数第一我倒数第二,据说是因为抄别人的抄错了。呵呵,他总之这样,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整天带着他那个黑框眼镜,说什么从外国进口。我最不爱看他笑,他一笑,就露出那黄牙,还有口臭。他自称那是男子气概。我想了想,也挺对的,学校里夏天男生脚臭味挺重,以前公屎壳郎在家的时候臭味也挺重的,好几次他把那袜子扔到我床上,还让我去啃他的脚丫子,闻闻臭味。粪便我才不愿去,怪不得那时候他这么臭,原来是因为屎壳郎当家的。

 

自从我的父亲那个混蛋跟屎壳郎跑了以后,我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只存在价值,其实也没什么实际意义,我讨厌哲学。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作为什么而活着的,也许你会说我为我的母亲而活着,我会成年,接着我毕业之后会去找一份工作,组建一个家庭,有自己的孩子,孝敬父母,供小孩上学,然后渐渐衰老,人总是会死的,这没错,死与活其实也只在一瞬间,就像会哑会响的枪声,只要开枪了你就能看见血腥。

他们都说,认为自己有精神病的人一般都没什么病。谁知道呢,也许我真的想多了,我太糊涂了。

十五岁,我上九年级的那一年,我的母亲因病去世了,当时的确是哭不出来,心里翻腾的难受,可是除了医院,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我不认为这是痛苦,这只是一个人的离去刺激了泪腺,医药气味刺激了无法平息的神经。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母亲养育了我,长大之后我去报答他,不知过了多少年,我有了孩子,我养育我的孩子,几十年之后我的孩子抚养我。

我试图以这种思想来控制我自己。

心理医生收养了我,名义上我应叫他为父亲,但是我却不想叫,不知道为什么,也没什么奇奇怪怪的原因,总之一直用着医生这样的称呼。

他说:“我不喜欢被人称为医生。”

我问过为什么,他只回答这样子会让他时时刻刻忘记不了责任,老天才知道的责任。

他照顾着我,供我上学,我从内心里很感谢他。

我的确考上了梦寐以求的高中,母亲确实看不到了,但那日医生来学校门口接我,他抱着我吻了又吻,说着我的母亲一定会为我开心,其实我内心没什么感觉,当初报这个学校纯属是因为我和同桌打赌,看谁的成绩比较高,毫无疑问,高分的优先录取。

那天老师同学们都向我祝贺,只有我的同桌一人冷哼一声,他的分数与录取线只差了一分,而我,却因为一分过了分数线,幸运女神靠向了我这边。但事实上高中我是浑浑噩噩凑合了过去,在这里我掉了队,上学对我来说十分痛苦却又是不得不执行的义务,我一直认为上学没什么意义,虽然从这里可以获取知识,但是这些知识恰恰是我不想接受的。

我唯一喜欢的科目就是数学,但是,数学老师把我放弃了,他直截了当的告诉我,有些时候努力是没有用的,也需要天赋。

没错,我喜欢数学,可是数学不喜欢我,它总是为难我。 

我考了一个鸡毛医学院,上了一年,我连毕业证都没领就走人了。

心理医生也渐渐老去,他的头发花白,就像是那日我去探望的“萝卜头”满是头皮屑的头发。心理医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从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变成了一个厌学的坏学生,其实我一直觉得用好坏评断一个学生不合适,说真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厌学,我除了数学这一科目其他都还好,可是分科的时候我还是很自不量力的选了理科,这是不明智的,但是我却喜欢。别人都说我是在拿前途做代价,但不然。

我只是喜欢。

关于“探望“这一说,“萝卜头”进了号子,他去年犯了事,他女朋友甩了他,于是心情不好就去买醉,但酒驾撞死了个人,说真的,老天安排的的确很巧合,那个人是屎壳郎的儿子,我决不认屎壳郎的儿子是我的弟弟。

我后来去号子里看过萝卜头,隔着一面玻璃墙,他一脸不甘,愤愤说道:“社会改变了我。”我当时想回答他,社会还没有这么大的能力,应该说是你自己甘愿如此,在我看来,当一个人甘愿做某件事并且做了,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无论在外人看来有多么不能理解。

“有位哲人说过忍耐决定成败。”我笑道。

萝卜头一直板着脸,监狱里的苦工让他显得疲惫,他冷笑:“你不是这样的人。”

是的,我连自己是什么人都不清楚,尽管有句话叫“别人往往更能在品质方面去看透你”,但是不代表你就能看清你自己,而别人就真的能看到你。

其实我还想说忍耐必定失败。

 

我在十年后重新见到了我的父亲,此时他打扮的就像是花公鸡,一脸愠色地看着“萝卜头”,而屎壳郎掩面在他怀里哭泣,他没有认出我,我却认出了他。

“斯文败类!”我狠狠往他脸上吐了口痰,看着他生气想要挥拳头,却立即跑到地下车室开车。

吐口水抿不了恩怨的,活着受罪吧,渣滓!

离校后,我成了无业游民,我没有大学毕业证,这样的人社会上一般都不需要,除非去给人工地干活,可是比我有力气的人多了去了。

小时候的我也不会想到我现在会是这个样子,起码小时候父亲母亲不在家,我还幻想过我会成为超人也飞离这个家。

医生死了。死之前他紧紧握住我的手,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口吐白沫,全身抽搐,接着,他离开了这个人世,他一生未娶。我继承他的精神病医院,不大,就是个小诊所。病人们都叫我小马克,也许心理医生他叫马克也说不定,这是个很普通的名字,在我认识的人之中,就有六个叫马克的。至于我的名字,我只是机械性地写上亨利,以及在后面很认真地写上我母亲的姓氏。

总之,回忆往事,不太舒服,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张大手在人滚烫的嘴里抓肠子一样。

后来和我以前想的一样,我结婚了,有个孩子,但那个女人却跟别人跑了,据说对方还是个酒吧驻场的,还真是讨厌,她把我孩子也抱跑了。没事,那孩子也不像我,跟着我,指不定又会闹出什么麻烦。你说我爱那个孩子么?其实我也不清楚,我只是认为这是一种责任,毕竟身份证上那人下面的一栏还是写着我的名字。我也没再婚,后来干脆把医院卖了回乡下去了,心里想着哪天老死算了。

这种表现并未反映我是个厌世者,恰恰相反,我喜欢这个世界,但是我却想要离去。没有人能看见我而我却能看见别人的稀奇想法,不知从什么时候衍生,又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重要。

“萝卜头”一直到十几年后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号子里蹲了这么长时间,我们再见面已经是另一个秋天。我回了老家,无意之中看到了他在阳台上晾衣服,于是就向他打了个招呼。“萝卜头”不跟往日一样嘴里吐着污秽,现在的他似乎比以前安静多了,他也打了个招呼,笑了一下,就再没理我。

 

下面的孩子群中,有一个歪戴着鸭舌帽的男孩,指着一朵又大又艳的红玫瑰,一脸自豪的说:“你们见过特尔多斯河边的红玫瑰么?”

孩子们纷纷摇头。

那个孩子继续说道,脸上笑意我仿佛在哪里看过:“那里的玫瑰。”他突然比出了一个爆炸的手势,“有人脸这么大呢!又大又香。”

突然有一个穿着公主裙像可爱的芭比公主异样的女孩儿好像想到了什么:“我知道!我知道!”

其他孩子问道:“你知道什么?”

女孩故作严肃的表情十分可爱,声音还是儿童般娇嫩可怜:“有一种叫特尔多斯的鸟会去啄玫瑰呢!总之,这些玫瑰过不了多长时间都会被鸟儿啄个精光呢!这些鸟儿连克尔村村民的庄稼都不放过!”

“你是从哪知道的。”

女孩道:“我爷爷是克尔村村民。”

孩子们纷纷议论,我能从中听到“真可怜”“这些鸟儿好可恶”“应该惩罚他们的贪婪”。

医生曾经摸着我的头,用温和的语气对我说道:“你的心理并不畸形。”如果有病,他会为我治疗,但是他没有,所以这说明了什么?

我一点都不觉得我的人生充满了悲剧,相反,我觉得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一生,不是多么曲折。

突然想起一句话:“只有我一个人的世界如此悲哀,却难以用眼泪去诠释。”我最喜欢的人物小马克所说的,和别人称呼我的名字一样。

我向旁边的镜子照了照,看到了白发。

恭喜我,终于老了。

不知何日何时何分何秒停笔 亨利·萨德

愿爱我的人都能升入天堂


2013.10.1 国庆贺文